各用人单位、相关学生:
为树立校内公益服务典型,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努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发挥公益服务先进典型励志成长的榜样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合肥校区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学生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内容
1.面向2023-2024学年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认定公益服务时长;
2.评选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先进个人”10名;
二、考核评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3.服从管理,工作负责。
(二)评选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先进个人”条件
1.2023-2024学年内在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端正,评选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在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学生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
3.自立自强,励志奋斗,在励志成才、公益活动等方面有一定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公益服务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5.能够坚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无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内公益服务活动中积极主动、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三、考核及评选程序
(一)考核及时长认定
1. 2023-2024学年内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在岗的学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2.用人单位对学生出具考核意见,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学生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考勤汇总表》(见附件3);
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会同相关单位对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学生进行考核与公益服务时长认定。
(二)先优评选
1.参评个人需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2.用人单位须填写《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对于申报超过1人的单位,需进行排序推荐;
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日常表现等审定“先进个人”名单,无需答辩。
四、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对获得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先进个人”学生个人颁发证书,并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发挥校内公益服务先进典型励志成长的榜样作用。
五、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请于2024年7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3)发送至xszz@hfut.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格式:设岗单位名称_考核评优材料),纸质版材料(附件1-3)签字盖章后分别交至屯溪路校区学工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上述材料均以校内二级单位名义统一推荐、上报,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或科室单独报送的材料。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展示校内公益服务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广泛宣传在校内公益服务工作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我校校内公益服务学生自强自立、积极向上精神风貌。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7月9日